考證《海山郡三峽庄々役場改築工事仕樣書》
三、 《海山郡三峽庄々役場改築工事仕樣書 》 平面 構成文獻紀錄 計畫主持:賴澤君建築師事務所 考證《海山郡三峽庄々役場改築工事仕樣書 》一冊並附藍晒圖。這份報告內容採納由本計畫副主持人宗田昌人翻譯之中文內容予以補充說明。「第一部」主要內容詳述可分為: A. 建築物概要、 B. 內部空間規劃與尺寸、 C. 細部構件之三段,首先說明本棟建築物概要中文翻譯,亦即二層樓紅磚造建築體,以及入口一樓「平屋」兩處。 平屋部分指的是入口玄關,面積是 3.12 坪,總面積 折合建坪 76.42 坪。 即為現今 253 ㎡。 雖然原文沒有各項目的編號,以下針對此三段編列序號,進行原構造工法及建築物特色詳細解讀與分析。內部空間一樓 設計有平屋 ( 玄關 ) 、事務所 ( 辦公室 ) 、庄長室兼應接室、庄民室、廊下 ( 走廊 ) 、宿值室 ( 值班室 ) 。二樓有會議室、標本陳列室、休憩室等。 翻譯內文第二段則針對建築物內部的空間各別說明用途、尺寸以及工法。相對應的圖面上也有註記相關的數據和指示。當初庄役場內部空間分為民眾洽公空間、辦公空間以及後台空間。度量單位為日制 尺貫法為度量標準。 [1] [1] 日制尺貫法長度單位: 1 里為 36 丁, 1 丁為 36 丈或 60 間, 1 丈為 10 尺, 1 間為 6 尺, 1 尺為 10 寸, 1 寸為 10 分, 1 分為 10 釐。 1 釐為 1/33 公分 ≒0.0303 公分。與臺灣民間使用的尺、寸相同。